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78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公司当时
总股本 368,717,6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 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股权激励授予登记及行权事项发生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0,045,373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11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六、 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和数量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广场 A 栋 7 楼
咨询联系人:韦芳群
咨询电话:020-35647628
八、 备查文件
1、《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