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65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向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
以及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王廷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00,729,64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8.55%)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廷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伶俐女士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增加一致行动人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费米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费米十三号”),并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向费米十三号转让不超过 10,450,000 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00%),上述大宗交易系王廷春先生、赵伶俐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王廷春先生、赵伶俐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2、王廷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伶俐女士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3,91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50%)。
3、前述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时间为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5 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时间为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5 个月内。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廷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伶俐女士出具的《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并向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的告知函》以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王廷春、赵伶俐
王廷春先生与赵伶俐女士系夫妻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
2、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王廷春先生及赵伶俐女士合计持本公司股份 100,729,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55%。其中,王廷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0,618,6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57%;赵伶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0,11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0%。
二、本次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家庭资产规划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权益分派送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转让的数量及比例:合计转让不超过 10,4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00%;
4、转让方式:大宗交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任意九十个自然日内转让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转让对象:广金美好费米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廷春先生持有该基金 100%的财产份额;
6、转让期间: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5 个月内;
7、转让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复权后)。
本公告日后,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转让股份数量及转让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王廷春先生、赵伶俐女士已与费米十三号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上述大宗交易系王廷春先生、赵伶俐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王廷春先生、赵伶俐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家庭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权益分派送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不超过 3,91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任意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期间: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5 个月内;
(6)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复权后)。
本公告日后,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王廷春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且仍在履行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或本人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在减持股份公司股份时,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进行减持。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在公司上市后十年内,转让公司股份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人将主要采取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方式减持本人所持的公司 A股股份,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以进行减持:①本人承诺的锁定期届
满;②若发生需本人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③如本人拟将持有的公司股票转给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与公司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第三方,本人已取得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2)赵伶俐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且仍在履行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或本人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违反上述减持承诺的,本人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王廷春先生、赵伶俐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事项与前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事项
1、王廷春先生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伶俐女士与王廷春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转让及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转让及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规定的情况。
3、本次转让及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王廷春先生、赵伶俐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转让及减持计划。
4、在本次转让及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王廷春先生、赵伶俐女士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并向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的告知函》
2、《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一致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