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屑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
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共7人,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会议由董
事长王廷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要求,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具
体方案如下:
1、发行的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股票的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发行的数量: 1667万股。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开户的境内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对象。
5、定价及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与市场认可的方式
发行,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具体发行价格将根据上述发行
方式,依据中国证监会规定与市场认可的定价方式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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