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五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路 89 号(紫金
研发创业中心)7 号楼 11 层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管理中心 1118 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4 日 9:15
—15:00。
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高颀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9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7,31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8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为 2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6,850,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4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17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6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4%。
(2)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6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17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6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4%。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2%;
反对 13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8%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987%;反对 13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201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2%;
反对 13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8%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987%;反对 13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201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5868%;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132%;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137,1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9%;
反对 13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1% ;弃权 1,300 股(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