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关
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暂行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
创业板上市。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规模、网下投资者资格、定价机制、网上网下发行比例、回
拨机制、网下配售原则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
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
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宝色股份”、“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
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
归、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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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参与询价前应确保不属于
禁止参与初步询价的情形,并确保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监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
诺: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
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南京宝色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53号文核准。宝色股份的股票代码为300402,该代
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初始发行不超过3,060万股,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最终发行总量减去网下发行数量。
3、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具体安排: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
4、2014年9月19日(T-4日,周五)至2014年9月22日(T-3日,周一)
每日9:30~15:00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报价时间。
5、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交易日2014年9月18日(T-5日,周四)中午12:00
前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备案且符合本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条件的投资者及其
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其所管理的拟参与本次
发行的单个股票配售对象应当持有1,000万元(含)以上的非限售A股市值并满
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本公告“三、网下投资者条件”。
6、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规定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
步询价,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申报价格及数量。每个
股票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同一投资者管理的不同股票配售对象申报价格应
当相同。(详见本公告“四、初步询价”)
投资者应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告的相关规定独立、审慎、合规参与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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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申报总量中报价
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报数量不低于本次网下投资者申报总量的10%,被剔除的
申报数量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将根据剩余报
价及拟申购数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发行价格,同时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报数量。
未被剔除的投资者,其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
以上剔除原则、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事宜详见本公告“五、有效报价的确认
原则”。
8、发行价格确定后,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将根据本次初始发
行数量、本次最终发行数量、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相应调整确定。上述可
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其相应的申购数量,将在2014
年9月24日(T-1日,周三)刊登的《南京宝色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
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
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