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2013年5月28日15:00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
由董事长吴限主持,与会董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并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
进行了表决,现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因将募投项目变更至深圳实施,根据公司发展的战略需要,公司计划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将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劲拓精密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拓精
密”)的100%股权以人民币12943883.09元的价格转让予深圳市远东石油钻
采工程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的受让方深圳市远东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上市进程安排,建议将决议有效期在原有基础上再延长18个月,
即决议有效期自2011年3月11日起至2015年3月10日。
3、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上市进程安排,建议将决议有效期在原有基础上再延长18个月,
即决议有效期自2011年3月11日起至2015年3月10日。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3年6 月13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
案二、议案三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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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的签署页)
出席董事签字:
吴 限 ____________ 主 逵 ____________
朱武陵 ____________ 张汉斌 ____________
廖 晔 ____________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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