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证监会令【第98号】以下简称“《办法》”)
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
42号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
定》(2014年3月修订)、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
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备案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以下简
称“《配售细则》”)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
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4]158号)。
2、根据《意见》、《办法》、《业务规范》等规定要求,本次发行在网下投
资者资格、限售期限、网上网下发行比例、配售机制、回拨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
化,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创业板市
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进行投资决
策。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深圳市劲拓自动化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拓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所属行业为“专
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C35),截止2014年9月22日(T-3日,周一),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
35.73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7.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3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1.1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
开发行新股2,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2,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7.60元/股、发行新股2,00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5,200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
3,217.5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1,982.5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4]95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
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
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
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
下简称“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申
购简称为“劲拓股份”,申购代码为“30040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
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9月22日(T-3日,周一)完成。
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115家,剔除1家投资者管理的1家配售
对象的无效申购报价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114家,配售对象为
202家,申购总量为233,50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145.94倍。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7.61元(剔
除该价格上的提交报价时间在9月19日15:00之后的配售对象申购报价)及7.61
2
元以上的申购报价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23,820万
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10.2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
购情况,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
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0元/股。此
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8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1.1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
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对象数量的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报
价的投资者数量为100家,对应的配售对象为180家,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