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24-062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
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股) (%) (%)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一致行动人
贺增林 是 2,840,000 2.1851 0.5486 2021- 2024- 华龙证券股
09-10 10-11 份有限公司
贺增林 是 8,500,000 6.5399 1.6421 2022- 2024- 华龙证券股
04-26 10-11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11,340,000 8.7250 2.1907 -- -- --
注: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为限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 (%) 售股 质押
致行动人
2024- 2025- 华龙证券 个人
贺增林 是 11,340,000 8.7250 2.1907 否 否 10-14 10-14 股份有限 资金
公司 需求
合计 -- 11,340,000 8.7250 2.1907 -- -- -- -- -- --
注: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丹英
女士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股东 持股数量 比例 前质押 后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名称 (股) (%)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股) (股) (%) (%) 结、标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记数量 (%) (股) (%)
(股)
贺增林 129,971,700 25.1087 79,831,000 91,171,000 70.1468 17.6129 0 0 0 0
刘丹英 15,747,300 3.0422 15,747,200 15,747,200 99.9994 3.0421 0 0 0 0
合计 145,719,000 28.1508 95,578,200 106,918,200 73.3729 20.6551 0 0 0 0
注: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不涉
及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从本次公告披露日起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
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到期时段 到期质押股份累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对应融资
计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余额(元)
贺增林 未来半年 0 0 0 0
未来一年 80,211,000 61.7142 15.4956 205,000,000
刘丹英 未来半年 15,747,200 99.9994 3.0421 48,000,000
未来一年 15,747,200 99.9994 3.0421 48,000,00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还款。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风险可控,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5.未来其股份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