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菲利华 股票代码:300395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荆州市东方大道 68 号)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二零一九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8,631,344 股
2、发行价格:18.12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53.28 元
4、募集资金净额:687,951,090.28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股票上市数量:38,631,344股
股票上市时间:2019年10月24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9年10月24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发行对象及新增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名投资者,
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26
日(非交易日顺延)。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Hubei Feilihua Quartz Glass Co.Ltd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菲利华
股票代码 300395
法定代表人 吴学民
注册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 68 号
办公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 68 号
邮政编码 434001
注册资本 338,158,344 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421000178966806F
董事会秘书 郑巍
联系电话 0716-8304687
公司传真 0716-8304640
所属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新材料产品及装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石英材料、玻璃材料、特种纤维材料、复合材料及制品制
经营范围 造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
公司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实
验室检测、校准、检验、货物查验的技术服务;房屋租赁。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8,631,344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59,500,000股。
(四)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期首日为认购邀请书发送的次一交易日,即2019年9月12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18.12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90%。
(五)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99,999,953.28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10,000,000 元,
扣除信息披露等上市发行费用 2,048,863.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7,951,090.28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利华”、“发行人”或“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菲利华
拟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9年6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19 年 9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9 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19年9月25日,本次发行获配的4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长江保荐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2019年9月26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10065号”《验资报告》。经验证,截至2019年9月25日,长江保荐收到本次发行获配的4名发行对象认购资金699,999,953.28元。
2019年9月26日,长江保荐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689,999,953.28元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2019年9月27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10066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999,953.28元(已扣除证券承销费),扣除信息披露等上市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7,951,090.2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38,631,344.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49,319,746.28元。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
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9 年 10 月 24 日,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后(非交易日顺延)经公司申请可以上市流通。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保荐机构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收盘后向 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截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中的 16 名(不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监高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共计 4 家)和 32 名表达申购意向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
(二)申购报价情况
2019年9月18日14:00-17: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限内,主承销商共收到5单申购报价单。5家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5家机构按认购邀请书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申购价 申购金额 保证金到账情
号 投资者名称 产品名称 格(元/ (万元) 况
股)
泰康资产管理有 泰康人寿保险有 1,000 万元已到
1 限责任公司 限责任公司-分红- 18.12 14,000 账
个人分红产品
深圳市远致瑞信 深圳市远致华信
2 股权投资管理有 新兴产业股权投 18.12 20,000 1,000 万元已到
限公司 资基金合伙企业 账
(有限合伙)
序 申购价 申购金额 保证金到账情
号 投资者名称 产品名称 格(元/ (万元) 况
股)
中华联合财产保 中华联合财产保 1,000 万元已到
3 险股份有限公司 险股份有限公司- 18.15 14,000 账
传统保险产品
4 平安资产管理有 平安资产鑫享3号 18.55 14,000 1,000 万元已到
限责任公司 资产管理产品 18.15 14,000 账
中信证券招港一 217.39 万元已到
号单一资产管理 18.21 5,000 账
5 中信证券股份有 计划
限公司 中信证券慧康1号 782.61 万元已到
单一资产管理计 18.21 18,000 账
划
四、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12元/股,发行股数38,631,344股,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53.28元,未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