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18-52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利华”或“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30日以通讯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晓辉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