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7
债券代码:123019 债券简称:中来转债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来股份”)近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向嘉兴聚力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聚力”)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中来股份合计17,955,701股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于2019年9月12日与嘉兴聚力签署了《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向嘉兴聚力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中来股份合计17,955,701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109,843股后股本总数的5.04%,其中林建伟先生拟向嘉兴聚力转让355,701股,张育政女士拟向嘉兴聚力转让17,600,000股,转让价格为12.18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18,700,438.1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接到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的通知,上述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手
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19年10月29日,本次股份转让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持股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占公司扣除回购 占公司扣除回购
持股数量(股) 专用证券账户股 持股数量(股) 专用证券账户股
数后公司股份总 数后公司股份总
额的比例[注2] 额的比例[注2]
林建伟 122,101,103[注1] 34.30% 121,745,402 34.20%
张育政 83,154,413 23.36% 65,554,413 18.41%
嘉兴聚力 0 0 17,955,701 5.04%
注1:2019 年9月17 日 至本报告 披露日,林建伟 先 生通 过 竞价交易减持公 司股份共计 3,499,94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9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减持完成暨竞价交易减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
注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59,119,649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3,109,843股后公司股份总额为356,009,806股。
注3: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187,299,815股,合计持股数量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为52.16%,占公司扣除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52.6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嘉兴聚力持有公司17,955,701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数后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5.04%,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