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5
债券代码:123019 债券简称:中来转债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6月15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5万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公司股份总额的1%,同时拟在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5万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公司股份总额的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育政女士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06万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公司股份总额的3%,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公司股份总额的2%。
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238,616,681股剔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3,075,543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235,541,1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926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6,397,872.34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115766股,合计转增120,497,334股。因此,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减持股份数量相应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股东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
减持方式 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 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
称 可减持股数 可减持股数
账户股数后公司股份 账户股数后公司股份
总额(注1)的比例 总额(注2)的比例
不超过355.2205
大宗交易 不超过235万股 不超过1% 不超过1%
万股
林建伟
不超过355.2205
竞价交易 不超过235万股 不超过1% 不超过1%
万股
不超过
张育政 大宗交易 不超过706万股 不超过3% 不超过3%
1,067.1730万股
注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时,公司总股本为238,616,681股,扣
除公司截至2019年6月14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075,543股后公司股份总额为235,541,138股。
注2: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因公司完成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向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
非交易过户手续及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59,114,015股,扣除公司
截至2019年8月20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109,843股后公司股份总额为356,004,172股。
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收到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8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
伟先生拟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19年8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
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尚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未因减持事项发生变化。
注:公司于2019年6月完成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238,616,681变更为359,114,015股,林建伟先生所持股份由85,441,284股增至129,151,0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6%;张育政女士所持股份由56,764,846股增至85,804,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9%。除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导致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持股数量变动外,其他未发生任何变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