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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来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5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林建伟先生在会上作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2017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经营决策,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柳正曦先生、沈文忠先生、蒋文军先生以及2017年度离任的独立董事王欣新先生、熊源泉先生、钟永成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和独立董事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48,484,521.2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848,452.13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3,636,069.1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0,182,039.66元,扣除2017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后,年末合计未分配利润656,398,911.59元。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1,725,6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862,84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2017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662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663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8年度,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均不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其薪酬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关联董事林建伟、张育政、夏文进、宋轶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8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

    关联董事柳正曦先生、沈文忠先生、蒋文军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关联董事林建伟、张育政、夏文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8年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亿元人民币)

     1                 建设银行常熟分行                       4.00

     2                 苏州银行常熟支行                       2.50

     3                 农业银行常熟分行                       3.50

     4                 工商银行常熟分行                       5.00

     5                 兴业银行常熟支行                       2.00

     6                 浦发银行泰州分行                       1.00

     7                 广发银行常熟支行                       1.00

     8                 民生银行常熟支行                       0.50

     9                 江苏银行常熟支行                       0.50

                        合计                                    20.00

    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0亿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间为一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确定。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林建伟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林建伟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追收无果的其他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其他应收账款1,373,080.00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373,080.00元。本次核销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