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91 证券简称: 康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0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连锁”)、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资本”)、王冬香持有的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2.7535%的股权,本次交易合计对价为 141,379.33 万元。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方所出具的主要承诺情况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标的公司
承诺人 承诺内容
1、《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本公司保证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
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公司 2、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准
确、完整;
3、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重组的信息披
露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
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本人保证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标的公司 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 全体董 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事、监事、 2、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高级管理 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本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
人员 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
完整;
3、本人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重组的信息披
露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
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本公司保证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
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公司 2、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控股股东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准
确、完整;
3、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重组的信息披
露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
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本人保证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
标的公司 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际控制 2、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人 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
完整;
3、本人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重组的信息披
露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
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交易对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1、《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1、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
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包括赔偿责任在内的全部法律责
任;
2、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
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
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
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
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
事项;如违反上述保证,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如本次重组中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交易对方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不转让届
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相关信息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
司董事会代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
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暂停转让的
书面申请,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能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
企业/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同意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
违规情节,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2、《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1、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合伙人和最终出资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股东/本人
与参与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
交易对方 情况;
3、除已披露外,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合伙人和最终出资人/本公司及本公司
的股东/本人与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其他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
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3、《关于拟出售资产权属状况的承诺函》
1、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合法持有标的股权,具备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
方的资格。
交易对方 2、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已经依法履行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
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的行
为,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对持有的拟用于本次出售的目标公司股权享有完
整的所有权,该等股权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
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
保全措施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
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
他行政或司法程序,并保证前述状态持续至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之
日。
4、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确认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可能影响本公司
持有的标的股权权属发生变动或妨碍标的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重大诉
讼、仲裁及纠纷。本人/本公司/本企业保证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重组
完成前,不会就标的股权新增质押或设置其他可能妨碍标的股权转让给上
市公司的限制性权利。若本人/本公司/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之承诺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