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678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
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
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
发行人网站(www.absen.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
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2,106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
发行方式 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
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
发行对象 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
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T日(网上申购日为7月24日),其他发行重要
发行日期 日期安排详见今日本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
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社区下雪工业园一号
发行人联系地址 2栋1至5楼
发行人联系电话 0755-28794126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021-22169401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5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