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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4

富邦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的情况

  1、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我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
总数 289,057,0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
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17,343,421.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9,057,01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04      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

2    08*****408      NORTHLAND CHEMICALS INVESTMENT LIMITED

3    08*****493      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 288 号

咨询联系人:易旻、黄飞虎
电话:027-87002158
传真:027-87002158
七、备查文件
1、《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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