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三联虹普 股票代码:300384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对方名称 住所/通讯地址
BühlerHoldingAG Gupfenstrasse5,Uzwil,Switzerland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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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声明
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备查文件备置于本公司住所地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BühlerHoldingAG就其对本次交易提
供的所有相关信息,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及时向三联虹普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三联虹普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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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快速发展》及2015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并购重组申报文件相关问题与解答》中的规定,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估值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中介机构”)承诺如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独立财务顾问审阅,确认《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承诺: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经办律师审阅,确认《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1-1-1-4
本所出具的审阅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公司及经办估值人员同意《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经办估值人员审阅,确认《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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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司声明......2
交易对方声明......3
中介机构承诺......4
目录......6
释义......7
重大事项提示......9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9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10
三、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作价 ...... 11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2
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14
六、交易各方重要承诺......15
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15 八、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16重大风险提示......21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21 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行业和业务风险......23 三、其他风险......24本次交易概况......25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25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28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32 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32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36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7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三联虹普、上市公司、指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公司、公司 公司,证券代码:300384
三联国际 指 SanlianInternationalCo.,Ltd(三联国际有限公司),三联虹普的全
资子公司
三联材料 指 SanlianMaterialScienceS.à.r.l.(三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联国
际的全资子公司
标的公司、目标公司 指 PolymetrixHoldingAG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PolymetrixHoldingAG80%股权
交易对方、布勒集团 指 BühlerHoldingAG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三联虹普以现金方式向 Bühler Holding AG收购其持有的
PolymetrixHoldingAG80%股权
本报告书 指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书(草案)》
过渡期 指 估值基准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完毕日的期间
《股权购买协议》、 指 三联虹普及三联材料与交易对方于2017年11月10日签署的
《SPA》 《股权购买协议》(《SharePurchaseAgreement》)
浙商证券、独立财务顾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
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毕马威、毕马威会计师指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衡所 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天华、估值机构 指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最近两年及一指 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
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格式准则第26号》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7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专业术语
SSP 指 SolidStatePolycondensation,固相增粘技术,一种专业的增粘技术,
可以提高高分子聚合物粘性。
Polymerizatoin/Polycondensation,有机化学和高分子化学专业术
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