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22-032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2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2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3)。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
购股份数量为 1,834,53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758%,最高成交价为 19.63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6.2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2,994,582.3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2 年 3 月 9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 年 3
月 2 日、3 月 3 日、3 月 4 日、3 月 7 日、3 月 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0,396,954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在 14 点 30 分委托回购股份 2,000 股,成交金额为 32,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九条中不得在收盘前半小时内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的规定。公司对上述操作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歉,并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