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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环新网:关于向智达云创(三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取得其65%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光环新网:关于向智达云创(三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取得其65%股权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智达云创(三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取得其 65%股权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环新网”)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智达
 云创(三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6 日与三河市岩峰高新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
 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6 日、3 月 12 日、3 月 21 日披
 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与三河市岩峰高新技术产业园 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关于与三河市 岩峰高新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8)、《关于与三河市岩峰高新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合作协议的 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19-010)及《<关于与三河市岩峰高新技术产 业园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二)>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1)。

    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与智达云创及其现有股东王禹方和石凤红共同签署
 《智达云创(三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公司向智达云创增资 112,701 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智达云创 65%股权,智达云创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
责建设燕郊绿色云计算基地三四期项目(以下简称“燕郊三四期项目”)。本次增资及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向智达云创(三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取得
其 6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与智达云创、王禹方、石凤红签订了《智达云创
(三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向智达云创追加支付不超过 13,000 万元保证金,同时王禹方、石凤红按照本次增资后股权比例同比例向智达云创提供不超过 7,000 万元的股东借款,上述款项专用于燕郊绿色云计算基地三四期项目机房建设(土建工程除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智达云创(三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以及 2020 年 11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
智达云创(三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目前,鉴于燕郊三四期项目已确定部分客户意向,须进行相应的机电安装,随着客户需求的增加和上架进度的加快,为满足客户需求及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拟与智达云创、王禹方、石凤红签订《智达云创(三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约定上述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 5 工作日内办理智达云创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调整增资款项的支付时间及安排,并在智达云创完成工商变更后,各方股东按比例根据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对智达云创追加投资不超过 217,190 万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了上述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工商变更

    各方同意,智达云创应自《补充协议(二)》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修改
公司章程并向主管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光环新网对智达云创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应积极配合。

    2、增资款支付安排

    2.1 各方同意,如在燕郊三四期项目建筑主体竣工验收之日,光环新网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募集到位,则光环新网自数据中心项目建筑主体竣工验收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缴纳本次增资的全部增资款 112,701 万元。

    2.2 各方同意,如在燕郊三四期项目建筑主体竣工验收之日,光环新网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失败或募集资金金额不足,则光环新网自燕郊三四期项目建筑主体竣工验收之日起的 2 个月内,以自筹或其他自有资金形式向智达云创缴纳本次增资的全部增资款 112,701 万元。

    3、追加投资约定

    智达云创建设的燕郊三四期项目建设完成后共可提供 15,000 个机柜服务,
其中设备购置费用 217,190 万元。

    智达云创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光环新网持有目标公司 65%股权,各方股东
按比例根据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对智达云创追加投资不超过 217,190 万元,并按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实缴,该追加投资需支付至《智达云创(三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共管账户中,且专用于数据中心设备购置。

    4、股权质押与解押

    4.1 各方同意,自智达云创按照《补充协议(二)》第一条的约定办理完毕
工商登记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光环新网将向智达云创主管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将所持智达云创 65%的股权质押给王禹方,作为光环新网履行增资义务的保障。变更后的智达云创在光环新网支付全部增资款之前,仍由原有股东王禹方和石凤红行使公司运营权利。对于光环新网提出的合理的发展诉求,变更后的智达云创应全面配合。

    4.2 各方同意,自光环新网向智达缴纳本次增资的全部增资款 112,701 万元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光环新网和王禹方共同向智达云创主管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解除《补充协议(二)》第 4.1 条约定的股权质押。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意义

    目前燕郊三四期项目已确定部分客户需求,须进行相应的机电安装,提前完成智达云创工商变更,调整增资款项的支付时间及安排,有利于保证燕郊三四期项目的实施进度,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燕郊三四期项目总投资为 298,600.00 万元,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 152,000.00 万元,不能满足项目建设的全部资金需求,且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尚不确定。本次各方股东按比例对智达云创追加投资,将保障燕郊三四期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数据中心建设有序推进,项目按期交付,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云计算服务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在京津冀地区的资源储备,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升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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