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石胥路62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发行股数: 不超过1539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6139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旭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本公
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述所持有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的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科莱思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
本次发行前股 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股东智高易达、瑞信众恒、新美特承诺:自本公司
东所持股份的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本
流通限制、股东
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股东苏州高远、上海弘
对所持股份自
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愿锁定的承诺:
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持有智高易达、瑞信众恒、新美特的股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王炳生先生、孟凡中先生、罗鸿钧先生、杨最林先生、魏徵然先生、高
杰贞女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已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离职,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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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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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
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
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计划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
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计划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成功,公
司本次A股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以及以前年度经审计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由发行
后的公司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股利
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保持连
续性和稳定性。
3、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