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3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12 人;
2、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99,050 股;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0 年 8 月 27 日至 2020 年 9 月 6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期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
7、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按照《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第一个限售
期将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2022
年 11 月 15 日。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和第一个解
除限售日之间满足 12 个月间隔的要求。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1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2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公司 2019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 东的净利润为 31,086,582.21
3 2020-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70%、125%、140%。 元,2020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以不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归 的净利润为 61,223,443.51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元,不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69,022,746.77元,较 2019
年增长 122.03%,,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A- B- C- E-
个人绩效评价结果 D-欠佳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50%(无财务目标
(董事、高级管理
100% 100% 100% 的);50%-90%(有 0%
人员、中层管理人
财务目标的)
员)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除限售期。激励计划实际授予
(核心技术(业务) 的 448 名激励对象中有 36 名
4 人员以及董事会认 100% 100% 100% 50% 0 激励对象因已离职,不再具备
为需要进行激励的 激励资格;16名激励对象个人
其他员工)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不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 符合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
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因其所负责/归属的
部门当年未完成财务目标而导致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 D 档
欠佳时,根据当年部门财务表现处于财务目标指标区间(触
发值、目标值)的位置,在 50%-90%之间计算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50%+[40%*(当年财务
表现-触发值)/(目标值-触发值)]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412 人,可申请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99,05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71%。具体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可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限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数量 售的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