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捷软件”或“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5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
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77元/股,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其中
发行新股2,878.4681万股,老股转让121.5319万股。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为
115.78408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
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40%的股票,即1,200
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网上最终发行
数量为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
4、本次网下申购缴款结束后,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高于回拨后网下发
行数量1,200万股。主承销商按照2014年1月8日(T-7日)刊登的《鼎捷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
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及2014年1月16日(T-1日)刊登的《鼎捷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
公告》”)里公告的网下配售规则进行网下配售。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1月17日(T日)15:00
1?
?
结束。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本次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
已按时足额缴付申购资金。本次发行的配售过程已经环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
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本公告一经刊出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投资者送达了获配通
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3]第95号)的要求,主承
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17家参与网下申购的投
资者均不存在禁止配售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的数据,并经主承销商核查确
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17家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均按照《发行公
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224,316.00万元,有效
申购总量为10,800万股。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为115.78408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
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40%的股票,即1,200万股,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
三、网下配售结果
(一)《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下配售规则
1.将投资者分为三类:
(1)由基金管理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公募基金及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
2?
?
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称为A类投资者。
(2)由证券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证券自营账户以及经批准设立的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自营账户、由保险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批
准设立的证券投资账户、由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在相关监
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称为B类投资者。
(3)除前面两类投资者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以下称为C类投
资者。
2.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A类配售对象进行配售。
若A类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占网下有效申购总量不少于40%,则每名
配售对象的配售额度为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乘以该名配售对象有效申
购数量占A类配售对象有效申购总量的百分比。
若A类配售对象有效申购总量不足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40%的,则每名
配售对象的配售额度为其有效申购数量,A类投资者申购不足40%部分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向C类配售对象调拨配售。
3.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B类配售对象进行配售。
若B类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占网下有效申购总量不少于20%,则每名
配售对象的配售额度为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20%乘以该名配售对象有效申
购数量占B类配售对象有效申购总量的百分比。
若B类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总量不足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20%的,则每
名配售对象的配售额度为其有效申购数量,B类投资者申购不足20%部分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向C类配售对象调拨配售。
4.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剩余部分向C类配售对象进行配售。
若C类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超过C类配售对象可分配的股票数量,则
每名配售对象的配售额度为本次网下发行股票的剩余部分数量乘以该名配售对
象有效申购数量占C类配售对象有效申购总量的百分比。
若C类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不足C类配售对象可分配的股票数量,则
3?
?
每名配售对象的配售额度为其有效申购数量,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