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1-097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
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何宇先生、张晔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何宇先生、张晔女士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9,402,079股;其中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85,989,1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3.9754%)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8,117,6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799%;其中何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746,3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374%)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746,32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374%;其中张晔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53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826%)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538,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826%。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收到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减持完毕的告知函》,函告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张晔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已通过大宗交易与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33,340,72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366%);自
2021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262,429 股,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8,678,29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315%。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自主行权期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开始行权,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增加,导致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 0.0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万股) (%)
2021 年 9 月 23
集中竞价
日至 2021 年 11 10.53 744.6295 0.3208
交易
扬州东方集 月 1 日
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5
大宗交易 日至 2021 年 9 8.85 461.0000 0.1986
月 28 日
2021 年 9 月 6
何宇 大宗交易 日至 2021 年 9 10.35 1,474.6329 0.6354
月 8 日
2021 年 9 月 23
集中竞价
日至 2021 年 11 10.17 123.2000 0.0531
交易
月 1 日
张晔
2021 年 9 月 6
大宗交易 日至 2021 年 9 10.37 530.6100 0.2286
月 8 日
合计 - - 3,334.0724 1.4366
公司股东东方集团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包
括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78,598.9143 33.9754 77,393.2848 33.3469
扬州东方 其中:无限售
78,598.9143 33.9754 77,393.2848 33.3469
集团有限 条件股份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合计持有股份 1,474.6329 0.6374 0 0
其中:无限售
1,474.6329 0.6374 0 0
何宇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合计持有股份 653.8100 0.2826 0 0
其中:无限售
653.8100 0.2826 0 0
张晔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注 1: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自主行权期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开始(详见公告 2021-079),公司股本随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持续变动,
上述减持比例及减持后占总股本比例均以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320,850,976 股为计算依据。
二、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扬州邗城大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何宇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礼宾路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张晔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北路6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
股 票 代
股票简称 易事特
码 300376
减少□✔ 一 致 行 有□✔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无□
动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0 0.0002
A 股 2,394.0724 1.0315
合 计 2,394.0724 1.031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多选)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自主行权期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
动减少)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 (%) (%)
扬州东方
无限售条 78,598.9 77,393.284
集团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