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1-104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其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六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能易电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易电”)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决议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能易电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149304703
3、成立时间:2014 年 09 月 19 日
4、注册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 6 号 C-1 栋 3 楼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何思模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池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
物经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大数据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中能易电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能易电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
9、股权结构: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易事特电力系统
技术有限公司 90%
10%
中能易电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0、财务数据: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中能易电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20 年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999.70 5,242.16
负债总额 534.66 1,064.4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534.66 1,064.46
净资产 4,465.04 4,177.70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698.03 1873.53
利润总额 943.09 -314.06
净利润 830.82 -314.06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中能易电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保证人)名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中能易电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为中能易电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期限:担保额度决议有效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若实际发生担保责任时,保证期间以届时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能易电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中能易电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增厚公司业绩;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73,979.62 万元,
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5.93%。实施本次董事会全部担保事项全部额度以后,公司对外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30,667.55 万元,占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7.6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