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编号:2017-08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7日开市起复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1号文核准,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恒通科技”或“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8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恒通科技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7年12月25日(R+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8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94,680,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 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58,404,000股,发行价格为11.12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占可配 占可配 占可配
项目 无限售条件股 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东 售股份 股东认购合计 售股份
东认购 总数比 认购 总数比 总数比
例 例 例
有效认购股
数(股) 28,105,937 48.12% 23,126,400 39.60% 51,232,337 87.72%
有效认购资金
总额(元) 312,538,019.44 - 257,165,568.00 - 569,703,587.44 -
注:尾数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恒通科技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58,404,000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由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恒通科技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11.12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3股
的比例参与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7年版)》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
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8日,R日)收市,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总量为117,423,55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7年12
月25日,R+5日),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28,105,937股,
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58,404,000股的48.12%,认购金额为312,538,019.44元
。占公司股份总额10.56%的第三大股东北京市中科燕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放弃认购。
2、向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8日,R日)收市,公司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总量为77,256,45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7年12月25
日,R+5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23,126,400股,占本
次可配售股份总数58,404,000股的39.60%,认购金额为257,165,568.00元。
3、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截至本次配股认购缴款结束日(2017年12月25日,R+5日),公司控股股
东孙志强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合计全额认购了23,168,430股,占本次
可配售股份总数58,404,000股的39.67%。
4、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8日,R日)收市,恒通科技股
东持股总量为194,680,00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7年12月25 日,
R+5日)有效认购数量为51,232,337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69,703,587.44元
,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58,404,000股的87.72%,超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5、送达通知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2017年12月27日,R+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
(配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实际配股比例相当于每10股
配售2.631617股。本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7年12月14日(R-2日)在《
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7日开市起复牌。
五、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5号
法定代表人: 孙志强
董事会秘书: 谭黎明
电话: 010-57961616;010-57961617
传真: 010-57961616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骥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4层
电话: 021-23153805
传真: 021-23153500
特此公告。
发行人: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发行人: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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