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
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HengtongInnovationLuxwoodTechnologyCo.,Ltd.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不超过2,434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不超过2,434 万股,
若发生老股转让,则老股转让数量不超过456.25万股且不
发行股数: 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
的数量,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
有。)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
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志强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恒通赛木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恒通赛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恒通赛木的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公司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在恒通赛木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限制措施
承诺,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恒通赛木股
份总数的1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在锁定
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本人持有恒通赛木股份总数的15%。减持价格(复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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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
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自恒通赛木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若恒通赛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人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人减持恒通赛木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恒通赛木予以公告。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恒通赛木的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2、发起人股东晨光景泰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在恒通赛木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限制措
施承诺,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恒通赛
木股份总数的1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在
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本公司持有恒通赛木股份总数的15%。减持价格(复
权后)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自恒通赛木股票上市至本公司减持期间,若恒通赛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公司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
调整。
本公司减持恒通赛木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恒通赛木予以公告。 ”
3、发起人股东中科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在恒通赛木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限制
措施承诺,在本公司所持恒通赛木的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经营
或投资需求,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部
分恒通赛木股票。本公司将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00%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