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7-033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召开了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于2017年7月28日到期。
2017年1月1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通过了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
核委员会的审核。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公司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文,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