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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4

楚天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58        证券简称:楚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号
债券代码:123240        债券简称:楚天转债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楚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科技”“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90)(以下简称“增持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楚天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投资”)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拟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增持计划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楚天投资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5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111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998,863.28 元(不含手续费)。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楚天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长沙楚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楚天投资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来
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承诺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期间不减持其所持楚天科技的股票。

  3、楚天投资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的公

告》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楚天科技未来持续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2、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3、拟增持计划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楚天投资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日起未来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拟增持股份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增持,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楚天投资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楚天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5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111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998,863.28 元(不含手续费)。在本次增持前后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增持前          已增持公司          增持后

    股东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票数量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股)    本比例(%)

  楚天投资  224,049,214  37.9550%    657,400    224,706,614  38.0664%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楚天投资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
定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方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的实施结果进行披露;本次增持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楚天投资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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