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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光一: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2

*ST光一: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ST 光一      公告编码 2022-054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苏 0191 民初 527 号。关于公司与南京市江宁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江宁土储”)合同纠纷一案,法院
已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作出判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江宁土储于2020年1月22日签订《临时性土地收储协议书》,协议约定,江宁土储拟收储公司100亩土地及收储范围内地上建筑物117,798.57平方米,补偿款为49,484.25万元。

  临时性收储期限届满后,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收储协议不再延长,协议终止。如双方协商同意永久收储,将另行签署收储协议。若未能达成永久收储协议,公司应当在临时性收储协议期限届满后7日内向江宁土储返还已预付的补偿款,并支付补偿款占用期间的银行利息作为补偿。若公司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应按日万分之二向江宁土储支付逾期款的违约金。江宁土储将在公司拟收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5日内向公司预付补偿款17,500万元。

  同日,双方签订《抵押合同》,江宁土储于2020年1月27日向公司支付土地收储预付补偿款17,500万元。

  《临时性土地收储协议书》期限届满后,双方未能达成永久性收储协议。公司亦未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故江宁土储于2022年1月11日向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如下:

  1、请求依法判令公司向江宁土储返还已经预付的土地收储补偿款 17,500 万元及占用补偿款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1,232.07 万元。以上合计 18,732.07万元。


  2、请求依法判令公司向江宁土储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以18,732.07万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自2021年7月29日计算至公司实际付清日止)。
  3、请求依法判令江宁土储对公司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4、本次案件的诉讼费由公司承担。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经审理,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1、判令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返还江宁土储17,500万元,并支付利息1,091.39万元;

  2、判令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支付江宁土储违约金(以18,591.39万元为基数计算,自2021年7月29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二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3、判令江宁土储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对公司名下的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28号房产、将军大道128号2幢、3幢、4幢房产在顺位抵押权实现后的拍卖、变卖、折现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4、驳回江宁土储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上述案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本次判决结果,预计本次诉讼将会给公司带来约18,591.39万元的负面影响。目前公司正积极的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商中,争取能将该事件最终达成和解。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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