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第 21 号》的规定,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80 号)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4 日由主承销商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7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396.0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966.9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5,429.12 万元。该项募
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9 月 27 日全部到位,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
了沪众会验字[2012]3171 号《验资报告》。
2、2020 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2020 年度上半年,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共使用募集资金 36,982.87 万元,其中:“电力用户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累计投入 12,205.73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3,898.63 万元(其中:本金 3,069.78 万元、利息 828.85 万元);“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累计投入 3,902.94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428.95 万元;超募资金使用 15,546.62 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250.37 万元;收购索瑞电气股权7,296.25 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 94.9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实
际余额为 24.50 万元、净利息 70.47 万元。
3、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存单账号 存储余额(元) 储存形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 07807125904083210806 258,533.92 活期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01520120450000056 691,129.90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 7323010182600260000 0.00 已销户
合计 - 949,663.82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1年5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201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储存效益,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根据项目进展及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采用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定期存款到期后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2020 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3 年 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3)0111- 003),公司募投项目“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以西,福特研发中心以南地块变更为相邻地块,该两宗土地公司均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不变。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1030-009),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89.82 万元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沪众会字(2012)3221 号鉴证报告,对该项情况进行了审验。该项置换工作已划转完成。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1030-011),公司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18-018)。
(2)2013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2-021),公司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
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10
月 9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009-043)。
(3)2013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015-046),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年 4 月 4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4-013)。
(4)2014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0-019),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年 10 月 8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08-075)。
(5)201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10-077),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年 4 月 1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3)。
(6)2015 年 4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5),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2)。
(7)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9 号),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年 4 月 10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5)。
5、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2012 年 9 月 24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35,429.12 万元,其中超募
资金 15,029.12 万元。
(1)201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2)1030-010),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款项公司已划转完成。
(2)201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南京宇能
仪表有限公司增资并受让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115-051),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2,250万元和自有资金1,967万元合计4,217万元以增资及受让股权的方式获得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 55%的股权,其中超募资金部分已划转完成。为降低公司对外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维护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 55%的股权、全部债权及相应权利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其中使用的超募资金 2,250 万元公司已收回并存放于超募资金专用账户。
(3)2013 年 12 月 3 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