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光一科技 公告编码2017-049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9人;
2、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485万股(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股数);3、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6年,公司以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方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90万股,授予激励对象为80人,授予价格为19.48元/股,授予日为2016年5月18日,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如下:
1、2016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光
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6年5月6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光一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5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6年6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9.50元/股调整为19.4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7年6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年内为锁定期,第一次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5月18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2、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光一科技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锁条件。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2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满足解锁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 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公司2016年度扣非后净利润
(1)相比2015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为4,414.30万元,相比2015
(2)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年度增长率为42.84%,且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 足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
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润。 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
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
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综上所述,公司达到了业绩
指标考核条件。
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本次解锁的79名激励对象绩
效考核达标,满足解锁条件;
4
1名激励对象在锁定期内辞
职,不符合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于 2017年 5月 17 日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166,121,8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用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90万股增加至1,225万股,授予价格
由19.48元/股调整至7.78元/股。上述调整后,公司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9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5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17%,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的限制性股 第一次可解锁的 剩余未解锁的限
票数量(调整前) 票数量(调整后) 限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王海俊 董事、总经理 30.00 75.00 30.00 45.00
戴晓东 董事、副总经理 16.00 40.00 16.00 24.00
董事会秘书
邱卫东 董事、副总经理 11.50 28.75 11.50 17.25
周振娟 财务总监 8.00 20.00 8.00 12.00
蒋悦 10.00 25.00 10.00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414.50 1,036.25 409.50 596.25
骨干(75人)
合计 490.00 1,225.00 485.00 694.50
备注:
(1)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获限制性股票的买卖将遵守《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高管股份管理的有关规定。
(2)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45.50万股。
四、董事会提名、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 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达标,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