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52 证券简称:北信源 公告编号:2021-058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1年04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在北京市海淀区
闵庄路 3 号玉泉慧谷二期 3 号楼 4 层大会议室召开。
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12,928,5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839%,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09,325,2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35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60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5%。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498,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2%。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2,371,3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9%;反对 55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940,9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656%;反对 55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3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2,371,3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9%;反对 43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0%;弃权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940,9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656%;反对 43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00%;弃权 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4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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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2,371,3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9%;反对 43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0%;弃权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940,9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656%;反对 43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00%;弃权 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4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2,371,3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9%;
反对 43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0%;弃权 122,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940,9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656%;反对 43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00%;弃权 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4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2,371,3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9%;
反对 43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0%;弃权 122,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940,9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656%;反对 43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00%;弃权 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4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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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马佳敏律师、杨雪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