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19-045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2018年10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含)人民币12.0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7,000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18年10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76)。
截至2019年5月7日,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最低资金限额,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一)前次披露情况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事宜进行了信息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于 2018 年11 月 02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首次回购股份166,4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666,679.5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
2、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03日、2019年01月02日、2019年02月01日、2019年03月01日、2019年04月0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2019-001、2019-009、2019-013、2019-028),披露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3、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
4、2019年0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确定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另行决策。公司于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确定股份回购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二)本次披露情况
截至2019年5月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624,71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4225%,最高成交价为11.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7,611,708.9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规定。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2018年9月21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2019年5月6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董监高 任职 卖出时间 成交均价 卖出数量 变动比例 卖出方式 卖出理由
姓名
张兴国 副董事长 2018年11月14日 9.67元/股 62万股 0.23% 大宗交易 资金需求
张兴国 副董事长 2018年11月16日 10.09元/股 288万股 1.05% 大宗交易 资金需求
注2:变动比例为变动数量占减持当时总股本即273,468,800股的比例。
经上市公司内部自查,上述股份变动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公司副董事长张兴国先生的减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的相应程序。
除上述董事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回购提议人冯剑松先生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6,624,710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鉴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5,781,340 9.43% 32,406,050 11.8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7,687,460 90.57% 241,062,750 88.15%
三、总股本 273,468,800 100% 273,468,800 100%
四、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认为本次股份的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其他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的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事实发生日(2018年11月0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成交量之和为9,474,58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368,645股。实施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最大值为1,591,020股(2018年11月02日-2018年11月08日)。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公司在股份回购实施过程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有关交易时间及价格的相关规定。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另行决策。若公司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剩余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