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1-103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予以确认。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由监事会主席任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5 位激
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人员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05 万股调整为 3,200 万股,授予激励对象由 115
人调整为 110 人。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创业板上市公司
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为 2021 年 10 月 11
日,同意按 4.3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