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创业板问询函〔2021〕第 102 号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汪逸、马超、樊立、项良宝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你公司存在账务处理不合理、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未按照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必要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等违规事项。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情况:
1.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你公司在 2020 年年报及《2020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均披露,子公司弘德软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德软
件”)为 Autodesk 在中国三家总代理(VAD)之一,但 2020 年 6 月
弘德软件已向 Autodesk 申请终止总代理权限,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2020 年年报显示,你公司软件销售及技术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54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8%,软件销售业务主要销售产品为公司代理的 Autodesk 系列软件。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情况:
(1)请说明弘德软件停止总代理业务的具体时点,终止总代理权限对你公司软件销售业务带来的具体影响及应对措施,业务模式是否发生变化;量化分析终止总代理权限前后相关业务的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变化情况。
(2)弘德软件向 Autodesk 申请终止总代理权限的原因,并说明未及时披露弘德软件终止事项、且在 2020 年 6 月弘德软件已申请终止总代理权限后仍在定期报告及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弘德软件为Autodesk 总代理的原因,你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况。
(3)你公司前期问询函回复显示,弘德软件自 AutodeskAsia 采购软件后销售给你公司子公司北京东经天元软件有限公司(一级代理商),该子公司再将软件销售给二级代理商。请你公司说明弘德软件终止总代理权限对该子公司业务开展及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及应对措施。
2.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你公司财务核算方面存在软件代理销售业务返点确认跨期、年终奖计提跨期等问题,财务及内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此外,在京陇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陇节能”)及相关方承诺还款并提供担保,且京陇节能于 2021 年 1 月28 日已归还全部欠款的情况下,你公司 2020 年年报仍对京陇节能其他应收款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相应账务处理不合理。
请你公司说明上述账务处理影响的会计期间,对前期定期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是
否需要对前期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3.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你公司向监事郭文娟借款和还款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你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你公司说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具体时间、事由、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以及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12 月 3 日前将有关说
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