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20-059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和软件”)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和 2020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通知的公告》和《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5:30 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168 号 2 幢
西二楼智能化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红卫先生因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马玉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127,402,5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35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4,643,2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8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2,759,3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8%。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862,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1%。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796,410,841 股,通过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486,289 股。故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79,924,552 股。】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6,746,8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99.4853%;反对 65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1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07,1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7324%;反对 65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1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6,746,8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99.4853%;反对 65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1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07,1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7324%;反对 65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1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6,746,8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99.4853%;反对 65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1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07,1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7324%;反对 65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1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6,746,8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99.4853%;反对 65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1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07,1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7324%;反对 65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1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6,746,8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99.4853%;反对 65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1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07,1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7324%;反对 65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1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6,765,5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99.5000%;反对 637,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25,8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7471%;反对 637,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6,746,8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99.4853%;反对 65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1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07,1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7324%;反对 65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1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 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6,765,5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99.5000%;反对 637,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25,8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7471%;反对 637,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6,851,5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99.5675%;反对 55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43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11,8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8146%;反对 55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43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6,851,5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99.5675%;反对 55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43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11,8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8146%;反对 55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43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阚赢律师、杨学良律师到会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