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披
露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披露。
根据公司 2021 年实际运行情况并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对 2021 年度原预计的
关联交易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调整为:交易内容为融资租赁、保理,授信额度为 5 亿不变,循环使用,累积交易金额不超过 8 亿。
2、公司与无锡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授信额度为 1 亿不变,循环使用,
累积交易金额不超过 3 亿。
原关联交易内容 调整后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方 交 易内 定价原 预计发 交易内 定 价 原
生金额 预计发生金额
容 则 容 则
无锡金控 融 资 租 市场定 5 亿元 融资租 市 场 定 5 亿元,循环使
融资租赁 赁 价 赁、 价 用,累积交易金额
有限公司 保理 不超过 8 亿元
无锡金控 保理 市场定 1 亿元 保理 市 场 定 1 亿元,循环使
商业保理 价 价 用,累积交易金额
有限公司 不超过 3 亿元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公司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内容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如亮先生和周剑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华婉蓉
注册资本: 1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4年01月1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公司住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福路601号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非融资性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是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有特殊关系。
2、无锡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华婉蓉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2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公司住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福路601号
经营范围: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与本公司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担保;资信调查与评估;保理相关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无锡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是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无锡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有特殊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2、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系基于正常的业务需求,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与其他客户、供应商报价一致,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
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崔荣军先生、谢建新先生、许春亮先生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银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银邦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银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银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