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无锡产发金服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购销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与无锡产发金服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购销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拓宽采购渠道,进一步优化采购成本。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无锡产发金服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开展购销业务,购销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双方业务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无锡产发金服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购销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如亮先生、周剑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产发金服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飘
注册资本:290,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5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17楼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将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将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化妆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资产: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产发金服资产总额:937,123.50万元;净资产:325,412.53万元;营业收入:38,343.42万元;净利润:25,624.28万元。
2、关联关系:无锡产发金服集团有限公司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无锡产发金服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有特殊关系,且根据信息披露的一致性要求,公司将本次交易予以披露。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2、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系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拓宽采购渠道,优化采购成本,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与其他客户、供应商报价一致,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采购渠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该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该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银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4.银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