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实业”)通知,其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给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子午潜道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转让股份相关情况
2021 年 9 月 28 日,宜安实业与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午
投资”)签署《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宜安实业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 35,000,000 股以 6.56 元/股的转让价格转让给子午投资作为管理人管理的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子午潜
道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述详情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时间为 2021年11月17日。上述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宜安实业持有公司105,93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4%;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子午潜道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 35,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7%。
三、其他说明
(一)上述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上述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上述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四、备查文件
(一)《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