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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关于取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3

中颖电子:关于取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同意取消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6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88)。

    3、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91)。

    4、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为授予日,向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 1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45,900 股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2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 120,000 股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28 人调整为 126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545,900 股调整为 3,425,900 股。

    5、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登记工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3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回
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82,854,1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 4.8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 17.37 元/
股调整为 15.35 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 3,425,900 股调整为 3,768,490 股。上
述激励对象的回购注销股份合计将由 150,000 股调整为 165,000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60 万股调整为 66 万股。

    2021 年 8 月 10 日,2020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65,000 股回购注销完成。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 122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由 3,768,490 股调整为 3,603,490 股。

    9、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决定取消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6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四章第二条的规定:“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自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五章第二条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的14.47%,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0.21%。”

    2021年6月8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由于公司权益分派事项,本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0万股调整为66万股。
    激励计划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预留限制性股票未明确激励对象,因此公司决定取消预留授予的66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消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全力以赴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取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6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取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取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取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关于取消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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