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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8

中颖电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1-092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股东威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
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1-088)。并
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1-090)。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999 号 A 座上海虹桥国
际会议中心 2 层八号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启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1-092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135,348,75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3.52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87,078,69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8.00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48,270,0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52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61,475,86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9.77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9,705,80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9.55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31,770,0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217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对应的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1-092

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5,287,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0%;
反对 56,9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1%;弃权 3,9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1,414,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9%;反对 56,9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27%;弃权 3,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刊登的《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18,612,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349%;
反对 14,187,1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819%;弃权 2,548,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8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4,739,9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7764%;反对 14,187,1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776%;弃权 2,548,79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460%。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7,959,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1%;
反对 12,3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9%;弃权 3,9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1-0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1,459,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5%;反对 12,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1%;弃权 3,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亦涛律师、吕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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