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则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放弃芯颖科技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考虑,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改变对芯颖科技的控制权,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影响公司在芯颖科技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中颖电子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洪志良:
张兰丁:
阮永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