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6 证券简称:凯利泰 公告编号:2020-039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共计 302,327,376.5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4,249,780.82 元,扣除公司报告期内派发的 2018 年度现金股利 50,552,567.5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78,450,655.48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
1,185,975,683.62 元。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 722,976,333 股扣除
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13,651 股后的股本 722,962,6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6,148,134.10 元,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与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与股东利益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