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灿光电 股票代码:300323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HC SemiTek Corporation)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滨湖路 8 号)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48,075,024 股
2、发行价格:10.13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99,999,993.12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82,911,073.16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48,075,024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0年 12 月 18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目录 ...... 3
释义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6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6
(三)发行方式 7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8
(五)发行数量 8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8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8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9
(九)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10
(十)发行对象 10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2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3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3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3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3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4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4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14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5
(三)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5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6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16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16
(一)主要财务数据 16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8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19
(一)发行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
(三)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0
(四)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
(五)验资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0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1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1
九、备查文件 ...... 21
释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司 指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
/华灿光电/发行人 代码:300323
浙江子公司 指 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 指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申请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
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构、主承销商
容诚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信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C Semitek Corporation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及代码 华灿光电、300323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92,161,429.00元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滨湖路8号
办公地址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滨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 俞信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819530811
邮政编码 430014
公司网址 www.hcsemitek.com
成立日期 2005年11月8日
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电子材料与器件、半导体照明设备、蓝宝石晶
体生长及蓝宝石深加工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经营租赁;集成
经营范围 电路和传感器的研究开发、加工制造,并提供技术服务;自有产品
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
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的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0 年 8 月 5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
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0 年 8 月 7 日,发行人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105 号)。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灿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0年11月27日向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缴款通知书》
(以下简称“《缴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