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滨湖路 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二〇一二年五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华灿光电”)及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四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
报网,网址 www.stcn.com)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
承诺如下:
股东上海灿融、天福华能、Jing Tian I、Jing Tian II、浙江华迅和武汉友生
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股东金石投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香港华臻、浦江斯浩、开投成长、国富永钦、国富永钤和金智汇富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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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周福云、刘榕、叶爱民、章苏阳、
边迪斐、汪德鹏、杨忠东、魏世祯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此外,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本公司董事长周福云近亲属的周福寿、周桂仙、周菊仙,和其他关系密
切家庭成员的潘英俊、金四春,以及作为本公司监事杨忠东配偶的楼蕾芳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周福
云或杨忠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在周福云或杨忠
东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此外,周福云或杨忠东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周福云或杨忠东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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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 年 2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78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
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1,500 万股,网上发行 3,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0.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
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14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华灿光电”,股票代码“300323”;本次
公开发行的 5,000 万股股票将于 2012 年 6 月 1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
指 定 的 四 家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www.cninfo.com.cn ; 中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查询,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 年 6 月 1 日
3、股票简称:华灿光电
4、股票代码:3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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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0,00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5,00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
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5,000 万股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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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发行后
持股数 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总股本比
(万股) (非交易日顺延)
例
Jing Tian I 3,360.00 16.80% 2015 年 6 月 1 日
上海灿融 3,015.00 15.08% 2015 年 6 月 1 日
浙江华迅 2,977.50 14.89% 2015 年 6 月 1 日
开投成长 1,389.00 6.95% 2013 年 6 月 1 日
天福华能 855.00 4.28% 2015 年 6 月 1 日
国富永钦 802.50 4.01% 2013 年 6 月 1 日
首次公
开发行 香港华臻 741.00 3.71% 2013 年 6 月 1 日
前已发 武汉友生 675.00 3.38% 2015 年 6 月 1 日
行股份
国富永钤 322.50 1.61% 2013 年 6 月 1 日
Jing Tian II 274.50 1.37% 2015 年 6 月 1 日
浦江斯浩 213.00 1.07% 2013 年 6 月 1 日
金石投资 187.50 0.94% 2013 年 12 月 1 日
金智汇富 187.50 0.94% 2013 年 6 月 1 日
小计 15,000.00 75.00% -
首次公 网下配售的股份 1,500.00 7.50% 2012 年 6 月 1 日
开发行 网上发行的股份 3,500.00 17.50% 2012 年 6 月 1 日
股份 小计 5,000.00 25.00% -
合计 20,000.0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