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
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9 月 15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与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更正公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更正后)》。
6、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本次实际授予并登记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00 人,实际授予登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数量为 753.12 万股,占本
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 0.88%,该部分股票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发行上市。
7、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核实。
8、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实际归属并登记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58 人,实际归属登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数量
为 409.32 万股,该部分股票已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发行上市。
9、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核实。
10、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 191,475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864,383,949 股减至 864,192,474 股,股东大会同意上述回购注销事项。
11、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核实,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315,163.14 万元,2022 年经审计的
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953.84 万元,均达到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90%。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认定,282 名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62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度绩效考核为 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因此,前述 262 名激励对象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总数为 2,897,208 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涉及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1,912 股。
同时,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共 20 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41,56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作废 563,472 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亦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
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