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于 2022 年 6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鉴于事情紧急,经全体董事认可,同
意豁免公司于会议召开 3 日前向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
的董事共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
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丁孔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改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成员人数的相 关条款做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具体 修改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
员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员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李雳及其一致行动人奇盛控股有限公司和丁蓓及其一致行动人腾名有限公司与阜阳泉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阳泉赋”)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签署了《纾困投资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 2022 年 4 月 25 日签署
的《纾困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阜阳泉赋已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前述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新的控股股东阜阳泉赋提名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举郭砚君先生和孟宇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届董事会推荐李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新控股股东阜阳泉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阳泉赋”)提名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举黄惠红女士、陈曙光先生和扶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丁孔贤先生、李雳先生、丁蓓女士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丁孔贤先生、李雳先生、丁蓓女士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丁孔贤先生、李雳先生、丁蓓女士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的对象为阜阳泉赋,系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丁孔贤先生、李雳先生、丁蓓女士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4、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5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 准日 前二 十个 交易日 股票 交易 总额/ 定价基 准日 前二 十个 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数量、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丁孔贤先生、李雳先生、丁蓓女士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47,285,159 股,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阜阳泉赋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份。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范围内,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丁孔贤先生、李雳先生、丁蓓女士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6、限售期
阜阳泉 赋认购 的本次 向特 定对象 发行 的股份 自本次 发行 结束之 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丁孔贤先生、李雳先生、丁蓓女士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32,566,028.2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丁孔贤先生、李雳先生、丁蓓女士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丁孔贤先生、李雳先生、丁蓓女士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丁孔贤先生、李雳先生、丁蓓女士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丁孔贤先生、李雳先生、丁蓓女士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