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公告编号:2022-054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Jingsheng Mechanical & Electrical Co.,Ltd.)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通江西路 218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二〇二二年七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1,353,38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价格:66.5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419,999,969.5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1,416,026,994.62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及解除限售时间
1、股票上市数量:21,353,383 股
2、股票上市首日:2022 年 7 月 29 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3、本次发行股票限售期: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6 个月。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上市首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2 年 7 月 29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
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目录...... 3
释义......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一)发行类型......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6
(三)发行时间...... 8
(四)发行方式...... 8
(五)发行数量...... 8
(六)发行价格...... 9
(七)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9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9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0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10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0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5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6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6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6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7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17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8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8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18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9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0
(一)主要财务数据...... 20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1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2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
(二)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2
(三)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3
(四)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3
(五)验资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3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3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3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4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4
九、备查文件 ...... 24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晶盛机电/发行人/公司 指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审计机构/会计师/天健会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
众华会计师 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股东大会 指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股票 之行为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Jingsheng Mechanical & Electrical Co.,Ltd.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通江西路 218 号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 晶盛机电(3003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964528296
发行前注册资本 1,286,474,714 元
法定代表人 曹建伟
成立时间 2006 年 12 月 14 日
上市时间 2012 年 5 月 11 日
邮政编码 312300
董事会秘书 陆晓雯
电话 0571-88317398
传真 0571-89900293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 500 号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大楼
互联网网址 http://www.jsjd.cc/
电子信箱 jsjd@jsjd.cc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本
公司属于“C 制造业” 中的“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主营业务 晶体生长炉、半导体材料制备设备、机电设备制造、销售;进出
口业务。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是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3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6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授权董事长
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2、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收到《关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947 号《关于同
意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6 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自发行方案和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于2022年6月24日向深交所报备后,截至启动发行前,主承销商收到 16 名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主承销商经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名单中。
自 2022 年 7 月 5 日(T-3 日)至申购报价前,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
见证下,本次发行共向 141 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二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