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2-012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建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本次发行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最新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将“碳化硅衬底晶片生产基地项目”从本次募投项目中调出,后续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其他融资方式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 570,0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42,000.00 万元(含本数)。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 2022 年3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22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22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22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订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22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在控股子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提高核心团队凝聚力,公司拟在控股子公司浙江美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鉴于部分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曹建伟、何俊、毛全林、朱亮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在控股子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董事
意见详见 2022 年 3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