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2-092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0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经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董事长陈再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陈再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陈再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陈再宏(主任委员)、奚盈盈、俞永伟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赛芳(主任委员)、朱亚清、许芳芳
提名委员会委员:奚盈盈(主任委员)、朱亚清、陈赛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朱亚清(主任委员)、陈赛芳、陈再慰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陈再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俞永伟先生、林定余先生、周文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李则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科技园区科苑路2号
电话:0574-65982386
传真:0574-65950888
电子邮箱:zqb@nbdavid.com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陈志昂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科技园区科苑路2号
电话:0574-65982386
传真:0574-65950888
电子邮箱:zqb@nbdavid.com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张彩金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03日
附件:聘任人员简历
1、陈再宏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副会长、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民主促进会宁波委员会会员、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理事、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理事、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委、象山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曾任戴维有限总经理、维尔凯迪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维尔凯迪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再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10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9%。陈再宏先生、陈云勤先生、陈再慰先生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陈再慰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宁波戴维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戴维钻石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象山象牌动力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戴维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宏伟机电有限公司监事、象山县石浦东港冷冻厂(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象山强力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戴维钻
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再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5%。陈再慰先生、陈云勤先生、陈再宏先生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李则东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戴维有限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则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李则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俞永伟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戴维有限技术开发部经理、副总工程师、
研发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俞永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俞永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许芳芳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共党员、医疗器械工程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戴维有限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标准化部主任、质检部经理、公司人事法规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人事法规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许芳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许芳芳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6、陈赛芳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象山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经理、象山海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象山县第十一届、第十二
届人大代表、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象山芳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所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赛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赛芳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7、奚盈盈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国家注册审核员、助理工程师。曾任宁波戴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技术服务部经理、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现任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奚盈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奚盈盈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